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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有美垂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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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平峰那人,不愿与风叔和茗娘亲近,无论是何原因,都是他的错处,他的儿子轩辕承宗,还曾打过自己一拳,但是,看在这人参的面子上,就不与那两父子计较了。

心中,一百只小手伸向摆放在礼物担子表层的精致盒子,但是,毕竟是稀罕的宝贝之物,而且,自小到大,都没有收人礼物的经历,轩辕承烈不敢擅自做主张,只好将一双眼睛转向茗娘。

茗娘明显也是没了主意,眼睛望向了风不破,眼神中一派的惊慌茫然。

轩辕承烈知道,虽然她收了如月的礼单,等若收了那人的礼物,但终究是气恼下的举动,之后也可在回礼中给予相应的补偿。

可是这人参却是不同,知道贵重,却不知道应该折算成怎样的价钱,如此也就没有办法回礼了。

总不能原封不动的当做回礼送还吧,那样可就是打着送礼人耳光的失礼之举,还是众目睽睽之下乒乓作响的那种。

“家中少主不过受了些许惊吓,没有什么大碍,不需要这般贵重的滋补……”

立到了轩辕贵的身前,拱手谢过,风不破推辞着。

“你老风……”

“不是一日两日的熟人,怎的跟我客套起来,存心不想让我交差,看着笑话不成……”

当胸轻轻捶了一拳,顺势将一份礼单拍到了风不破的怀里,之后,脸上现出一副莫测的笑容,放低了声音,

“今日里,只怕这样的事还会更多,收礼收到手软都是轻的,你能一个个的都推拒了……”

不理会风不破因为自己言语而生出的惊讶,轩辕贵持了颈套,东转西瞧,一通寻找,看到蹲着的轩辕薰儿怀中,被遮盖了大半个身子的小馋虫,面上立时挤出一片喜色,连声音都有些夸张,

“好精灵的小物,知道是咱轩辕家里的人,没有一点生分,这才多久的时辰,薰儿小姐这样的小人儿,居然也能与之亲近起来……”

“来来来,我且把这个颈套给它戴上……”

“不要……”

颈套看着富贵,但毕竟是一份羁绊,而且,上面还有三只金铃,轩辕承烈还想着将小馋虫教训成为日后护卫自家和捕猎的帮手,有了这份一举一动就会叮铃作响的累赘,只怕恶人也好、禽兽也罢,没等小机灵凑到近前,便就早就逃之夭夭了。

没等轩辕承烈出口拦阻,轩辕薰儿已经扭转身子,将小馋虫遮掩起来,口中更是坚如钢铁的拒绝。

“别,小小姐,别使性子,但凡是凶兽,必须要加了锁链的,否则,或者会发了凶性伤人,或者会私下逃了,总不是个稳妥……”

“小馋虫不会伤人,也不会自行跑了,除非是我们对不起他……”

轩辕薰儿显然是爱极了怀中的宝贝,根本听不进轩辕贵的解释,更找出了自己的理由。

“听话,来来来,就是几息的时间,一会儿便交还给你了……”

“不,不能让小馋虫没了自由,受了委屈……”

“这种小兽哪里知道什么委屈……”

轩辕贵耐了心思,哄劝着。

“小馋虫乖灵的很,如何就不知道委屈……”

小丫头说着,眼中竟然充盈起了泪水,一副潸然欲滴的可怜。

“贵伯伯,不需要的……”

“小馋虫是我一手教训出来的,虽然只是数日,但是已经通了灵性,你也看到了,薰儿妹妹方才进门不足一个时辰,便就与它很是亲近……”

原本就不忍小馋虫受了束缚,看到轩辕薰儿令人心痛不已的凄然样貌,再一次被小丫头的善良在心弦上轻轻拨动了以后,轩辕承烈开口说道。

事情至此也就算是做了最后的定论,毕竟,虽然有风不破和茗娘两个年岁长大的成年,轩辕承烈年纪尚小,甚至是还未束发,但是在这个家中,挂着勇威县子世子爵位的他是主人,而且是唯一的主人,说出来的言语,只要不是如讹诈皮子薛一般的荒唐无义,无论是从尊卑的阶级来讲,还是从颜面上来说,都是需要遵行的。

不过,茗娘也做了回主,邀请着如月和珠儿一起留下来,加入到原本给轩辕承宗和轩辕薰儿准备的午宴中。

因为之前受了冷落的缘故,珠儿很是扭捏了一番,反倒是如月,茗娘甫一开口,就忙不迭的连声应允下来。

原本就抱着亲近的心思前来,恨不得睡到这户人家里才好,现下还有用野物调了口味的机会,她自然是求之不得。

冬末初春的季节,正是食物最为匮乏的时候,新鲜的蔬菜固然没有多少,连肉食也翻来覆去就是鸡鸭猪羊那几样,早些年还有些山珍野味可以换换口味,可是这几年,连只野鸡都成了稀罕,时下,虽然正月未出,新元也过去没多久,但是如月吃刁了的嘴巴里,早就寡淡的,没了滋味。

进门之际,就被院中檐下的一堆猎获惊住了,不说一白二红三只狐狸,柔软蓬松的皮毛唤出女人的天性,暗暗生出了羡慕心思,仅是门板上剥了一半皮子的野鹿,想想烧烤后的味道,便让她偷偷吞了口水。

而且,屋檐下还挂着貉子,那可是号称一斤肉一两银的宝贝,十几年前,还是在如意楼做红牌的时候,才吃过一次,那味道,至今都忘不掉,没想到,登门攀结交情的今日里,竟然又有了机会。

打发自家的跟班婆子去到集市上再采办些食材,话题也就转向了那一排猎获上。

早年在青楼中过活,虽然未曾亲手捕猎,但是也有些相熟的军将抑或是富户带了野物前来讨取欢心,在一宗宗讲述中,如月也大略知道些捕猎的不易和危险。

不知道轩辕承烈家的详情,原本还以为是家中那个风姓护卫猎捕的,虽然有些惊讶于这份在几近鸟尽兽绝的境况下,还能捕猎到如此偌大一堆的本事,但终究还是不很在意。

不过,听到居然是眼前这个瘦瘦小小的黄脸少年捕杀的,这就让她好奇了。

狐狸、貉子、獾子、野鸡、野鹿这些禽兽这些自不必说,固然有的狡猾,有的机敏,有的迅捷,但说到底,都是没什么威胁的禽兽,猎捕到了,除了运气,也就是一份耐心而已。

只是,听到轩辕薰儿炫耀起她的九哥哥还捕杀了一头野狼时,如月才真正审视起了轩辕承烈。

狼性凶残狠毒,又是群居,早年间还不时地传出伤人吃人的传闻,在寻常人的心中,已经是仅次于老虎的恐惧,甚至比豹子、黑熊、野猪一类凶兽还要多出一些。

拎出来众人欣赏之际,一个有些山野经历的家仆,认出那残缺半边的居然是条头狼,如月心底就更有些惊讶了。

头狼是狼群中的首领,不但体型相较于狼群中的其他,要壮大很多,而且生性最为奸猾,这样一个畜生,虽然是个失势的倒霉货色,但是一身的凶残本领,依然不容小觑。

寻常时,成年的壮汉见了都要畏惧的凶兽,尽管有那只年幼的小豹子帮忙,眼前这个少年能够当面与之对阵,一份胆量就足以让许多人自愧不如。

当听到杀死这野狼之前,眼前这个瘦小得几如孩童的少年,还曾杀死过一头金钱母豹以后,如月的心中就已经不仅仅是刮目相看那般的简单了。

尽管在讲述时为了免除茗娘的担心,轩辕承烈刻意回避了最初搏杀时的惊险,只讲了在山洞中用弩射杀的过程,但是从那一段吞吞吐吐的言语中,如月还是寻出了一点漏洞,

金钱母豹被钻进了窝里,居然不敢扑咬,而是躲避着护佑了自家的幼子,直至最终送了性命,在这之前,那个轩辕承烈必然是使了什么让那头豹子恐惧的手段。

偷偷听过被风不破扯到一边的追问以后,如月看向轩辕承烈的目光中,已不仅仅是被一份勇悍打动了的惊艳可以描述的了。

及至茗娘言说轩辕承烈进山捕猎的缘由,居然是为了自家伤病的护卫赚取汤药钱时,不但一众丫环婆子咂起了舌头,啧啧称赞,如月更被震撼的,连眼神迷离起来。

久历风尘,见多了人间的寒冷,即便是红透了绿安之际,也有前一夜情话绵绵恩爱无边,第二日早间就恍如路人的经历,如月自然知道遇上一个仁义人物的难得。

在三纲五常中,虽然仁、义在五常中占据了主要,也为那些文人所推崇,但是,那只是嘴巴里的功夫,平素,内心里,达官贵人们更看重的是三纲,在讲求尊卑有序,在要求臣子下人尽忠守责,甚至要不惜性命。

那些人,口口声声舍身成仁杀身取义,一副豪壮模样,内里,莫说要了性命,就是割破了手指,流出几滴血来,也会让他们比死了爹娘老子还要苦痛许多,逃起来,只怕跑掉了裤子也不会犹豫半分。

就如自家老爷轩辕平正,仗着进过几年私学,一口话语中十句就有八句是圣人的言语。

当初,自己被他一段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话语迷惑了,以为能嫁个文武双全,满怀仁义的好汉子,得了一个好终身,哪曾想,所在的军马调转去与斡图达鲁人对阵,自家的好相公,没口子要为国家大义百死不悔的那位,居然在半路上弃了军职,逃回了家中,之后,更是说出了打断了腿脚也不会再去从军那样的言语。

昨夜了,已经睡下了,老爷被唤去了宗祠,说是族中有大事商量,今日早间,回转之后,一副失神落魄的样貌,问过了,方才知道,同宗中有个哥哥,早些年被宗族中的老人们联手逐出了家门,发达了,做了兵部主事不说,还做了驸马,如今要回来寻仇,商议时的话里话外,居然是连自家的爹娘也都可以舍去,只要保住他的性命富贵便就可以。

祸事还未临头,便就只想着自己,这样的人物,也配说仁义的言语。

还不如眼前这个痨病鬼一般黄色面皮的少年。

风不破是护卫,虽然他撑起了轩辕承烈家中的生计,护卫了一大一小的周全,但是在众人眼中,也就是尽到了自己职责而已,充其量,也就是做的多些罢了,归根结底,终究不过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下人而已。

为了这样一个下人的伤病,轩辕承烈,一个未曾束发的少年,一个身上挂着勇威县子世子的小爵爷,日后注定要享尽荣华富贵的人物,却肯不顾自家的性命,进到深山之中。

搏杀了豹子、野狼等令人畏惧的凶兽,只能说明他的胆量,虽然已经胜于寻常人许多,但终究是心性中的一个侧面,并不能足以代表全部,只有这份仁义心肠,在如月看来,才是万中难寻的难得。

爱惜下属说明他的仁,敢为之舍命更说明了他的义。

而且,虽然在山中险之又险的险些丧命,却能顾及自己慈母的感受,瞒住了不说,这份知冷知热的心性,虽然世间的男子多能使出,但却都是讨好时的本事,能够给予自家的至亲,这许多年来,如月可是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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