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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流浪骑士 (第2/2页)

“这是比蒙的爪印?看着好像还真是。”

“按照验尸官的说法,是比蒙的,他们在一些战士手中验收到这种白毛。和雪地比蒙的毛很类似。”

“一击毙命,真是干脆。不过为什么雪地比蒙靠近这开拓村?顿尔子爵。”伯爵手中捏着这白毛,“看着不像是比蒙,这毛色不对。”

对到阳光下,纯白的毛尖端还有一点猩红色。“这是一只嗜血魔熊,不过白化了。”

“伯爵大人还真是见多识广,卑职不甚钦佩。”

“上一次白化的嗜血魔熊,他的皮在帝国首都被拍卖,价值在一百六十万金币。顿尔子爵,知道该怎么办了吧。”

“卑职这就派人随行,将这只嗜血魔熊献给伯爵大人。”

“这事办得到,给你上次想要的郁金香庄园也不是不可以。”

两人对视一眼,发出爽朗的笑声。

不日,一张红粉色的魔熊皮就被送出森林,“郁金香庄园,真是个美妙的地方啊。整整二十万金币呢,可不是一万,两万,三万,二十万!哦,我光明的未来啊。”

只是没人发现,送出的尸体少了一具。余闲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混入了这个队伍之中。

“酒鬼索蛤,你还活着呢,还以为你留在那个森林里了。”索蛤,子爵领里一个比较老的战士,除了嗜酒如命,没有别的爱好,也没结婚,只是那么混迹在子爵领里,除了酒馆打酒的,没有一个熟人,就是子爵他也是爱答不理,领取那份微博的薪水换酒几乎就是他后半人生的全部。这个倒霉蛋是魔熊从山丘滚下来的时候被压死的,他正好躲在山丘下喝酒,就那么丢了性命,连随行的人都没发现他什么时候摸鱼消失的。

啪的一下推开门,灰尘差点让余闲窒息,二十年没打理过的样子。灰尘除了在几个新打补丁的地方没堆上,就算床上都只有一个人形的地方没太多灰尘。“咳咳咳,真是要命的环境。”

一个快老去的四阶战士,家具是那么寒酸,甚至不如稍微殷实点的农户人家的感觉,系统遗留的鉴定系统把他的身体状况反馈的一干二净,就算这次活下去,也活不了几个月。他的人生这几年,就是打酒和领薪水,然后醉倒被人送回家中。一个月几个银币的收入,换取十几个铜子的劣质甘蔗酒,那酸过头又淡淡的酒味,让余闲怀疑这是酿的醋吧。喝这种酒能喝醉?还是这个人酒量实在太差了?

没几个月,索蛤死在家中,没人去检查他怎么死的,尸体就像是被卡车撞烂的布娃娃一样。当然套在身前的盔甲之中,没人看出来什么端倪,几日后,他就曝尸荒野,盔甲不知去处,因为就在乱葬岗那一块,多了一具快碎完的尸体。这就是个混蛋的世界。

余闲知道这就是个没太多规则的世界,拳头大才是硬道理,以流浪骑士的名义辗转到伯爵领,终于打听到一点妹妹的消息,当然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走后原地连尸体也没留下。一个子爵领和伯爵领交界的土匪寨子,什么时候被人干掉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再过不久估计就会有新的土匪占据这里。手里把玩这金币,没有系统问自己要金币,好无聊,至于这半麻袋的金币银币,一时间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和对路的商人换一匹马,花了二十金币,一匹驮马还配备一辆比较新的小马车,差不多也就十七八金币。

余闲和驮马大眼瞪小眼,一个前辈子没骑过马,一个被余闲的吸血鬼气场压制着不敢动。

“我会赶马,只要五个银币。”商人麾下一个拴着铁链的女孩突然扑倒在余闲身前,保住余闲的腿。

“你个小贱人,居然敢冲撞骑士大人。”商人一急,眼看鞭子就要抽下去,余闲还是摆摆手制止商人的行为。

“你会赶马?什么价格。”

“额,骑士大人,这个。”

“两枚金币,给她换个行头,准备点干粮。”不想搭理商人,理会商人很无趣,还很掉价。

“是的骑士大人。”想要再踢女孩一脚,可是想想反正金币到手,没必要这样再给骑士留一个不好的印象。一个女奴隶,十岁左右,别说五个银币,就算倒贴两个银币,都没什么人会要,又不好看,也不怎么实用,这个年龄的孩子吃的还多。

“链子也下了吧。”余闲说着,直接徒手捏断了铁链,“鉴定:一条品相极差的铁制链子。”

“我的仆人不需要链子,只需要忠诚。”余闲对着诧异的女孩说道。商人却被吓尿一地,连刚掏出的钥匙都跌落在泥浆中。徒手捏断铁链,起码是七级以上的人类强者。自己刚刚这么贪婪的索取骑士大人的金币,就算被杀,也没人敢管。

“带上东西,走吧,去圣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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