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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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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着口哨向前走了一会,他不紧不慢走出黑漆漆的胡同。等看到旁边人家透过窗帘露出来的灯光时,男人意识到,装着尸体的巨大包裹会让人产生怀疑。于是轻柔地将包裹放在地上,掏兜取出一根笔——那是一个雕琢粗糙的烟红水晶杆钢笔,水晶材质介于灰、紫、红之间。他要用这钢笔,改变一下这背包的“存在表现”,等到没人看得见再变回来。既省去背负重物的劳动,又避免被路人发现不妥。

亲爱的芙若,这多么浪漫啊!我是把你变成一段令人憧憬的圆舞曲,还是一首芬芳的悼亡诗?我要描绘地足够精准,才能将你完美地呈现,嗯,我要谨慎,不谨慎就会让你缺胳膊少腿。但我又要冒险,不冒险哪会有绝代作品……

他控制不住心里的微笑,用钢笔在空中画出一张纸的轮廓,然后不出声地念咒语,一边念一边在纸上即兴创作。顺便还拨开巴涅罗迪的头发仔细端详他的脸。“见远光之上,尽华极也无——”可是,他念到一半,心脏狂跳起来——这根本不是今天上午看歌剧时出演男主角的那个人!到底那里有差错?那小混混不是按照剧院票根上写的人名找的吗?他是叫巴涅罗迪,也是个唱歌剧的!该死!

“芙若,你怎么又跑了?”他失神地说,拍拍巴涅的脸,不敢置信。

可是半空中待他书写的那一段诗句等不下这么久,他迟迟不完成仪式,没有画上句号,那词语们就变成一队惊慌的大雁,嘎嘎叫几声向高天飞起。他们似乎是从万里之外被他一句话拘来的,对此地此巷口有些陌生,在空中盘旋两圈,才嘎嘎叫着向南飞去。而拘它们来的男人被大雁的叫声吓一跳,不由得仰脸,目光扫过它们的尾巴。等他再低下头,对包裹里那具尸体的态度便截然不同。

他冷哼一声,收起钢笔,将包拖在地下,向着离此处最近的墓园走去。也许,是觉得这个陌生人配不上他的创作,他宁可受累拽着包想办法扔掉,也不愿意因为对方叨扰他的钢笔和灵感——即便这样做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累。

一个带着小鼓的夜间报时员从他身侧走过,好心说:“你好,先生,此时已经快到十点半,即将宵禁,如果没什么事,请尽快回家吧。”他看一看男人拖着的包,不免有点疑惑,“您这是带着什么?”

“哦,一些行李,我刚刚下班回家,却撞破我妻子与另一个男人苟合的丑事,但是……”他假装抹眼泪,委屈地说,“但是我太爱她了,我宁可自己离开,也绝不愿意让她不快。只好收拾行李,准备净身出户。”

报时员觉得不能把穿着齐整黑燕尾服黑皮鞋,且气质忧郁的英俊男士跟午夜杀人狂联系在一起,他深有同感地拍拍这人的肩膀:“我的天哪,您是我见过最温柔最体贴的绅士,相信您妻子一定会回心转意的!我们雅各里特就是有这么多好丈夫,怪不得其他地方的姑娘们都愿意嫁到我们这里来!”

“借你吉言。”男人把领带扶正,向对方告别,“您没什么其他事我就先走了,我得趁宵禁之前找个临时住所。”

报时员的目光在对方一流的外形上打量几下。似乎是斟酌着是否提一个不太好的建议:“当然啦,您肯定可以找到的。实在没有合适去处……其实,也可以去寂所在对付一晚,离这里不远。”

“谢谢你,不管如何,她幸福就好。”摇着狼尾巴的绅士虚伪地挤出两滴眼泪,藏起獠牙,暂时放过报时员,拽着沉重背包向前走去。他的大脑冷静且自信地思考:

这蠢货,倒是提醒了我。即将宵禁我必须加快行动,寂所在里也有停尸间和小墓园,可以把这具尸体扔到……扔到已经挖好坑但人还没下葬的空坟里去。唔不,还是某个被倒空的棺材。怎么也要几天才会有人发现。运气好的话,遇到不孝子孙几年不来祭奠,这事又是一门悬案。

这匹恶狼的确应该自信,街上没人再阻拦他。他畅通无阻地来到目的地。寂所在的看门老人已经睡得很熟,他不费吹灰之力撬开墓园大门,逐渐施加推力,向内打开。然而再小心,年久失修的老铁门还是发出疙疙瘩瘩的摩擦声。他的手指顿住,侧耳倾听。

老人的屋子没有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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