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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倒打一耙,说:“可能你梦游。”
麦麦中计了,坐起来,认可道:“可能是的,我不是故意的。”被子顺着身体滑下去,露出他的上半身。麦麦做猫时通体小麦色,为人的肌肤倒是很白皙。只是锁骨的地方有黑色的小痣。
程凛僵硬地扭过头,指门外:“……去穿衣服。”
麦麦把自己掉在被窝里的衣服都重新穿起来,心道好奇怪,怎么会不仅没穿衣服,还跑到了程凛的床上。他很懊悔,要是没睡那么熟就好了。
接下来务必不可再让悲剧重演,万一程凛真生气不要它了就糟糕了。
临出门,程凛换鞋,余光看到麦麦的拖鞋靠近。猫像每个早晨一样,准备欢送他去上班。
程凛直起身,盯着麦麦看了会。
现在他已经完全相信人是猫,猫是人。认命了。知道自己早上态度又差劲了点,心里发虚,不知道怎么弥补。
麦麦和他对视,显得有些疑惑,又好像期盼他对自己说点什么。
程凛内心叹气,手撑着门框,语气放软说:“在家乖点啊,别一天到晚看手机。”跟嘱咐小孩似的。
麦麦高兴地答应下来,送走程凛,继续研究他的智能手机。
程凛教得还算耐心,又考虑麦不怎么识字,还重点教授了文字和语音相互转换的功能。这个伟大的功能帮助了麦麦能够独立理解页面上词句的意思,就是稍微费了些时间。
因为程凛不怎么爱回消息,麦麦又渐渐习惯了他外出打猎就会与自己基本断联的生活,一边在家自娱自乐,一边专心攻克他唯一的课题。
下午,麦麦吃完三文鱼波奇饭,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继续在网上搜索:如何让主人重新喜欢自己?
主人的概念来源于宠物医院,每次医生、护士都指着程凛介绍说这是麦麦的主人。
而主人另一种较为情色的诠释方式麦麦也无从得知,因此他认为如此称呼并无不妥。反正搜“怎么样让程凛重新喜欢自己”是行不通的,他已经试过了。
这个问题还是给了全年龄向的互联网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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