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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 第26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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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6) (第2/2页)

好评如潮,人们蜂拥到电影院,促使它登顶了国庆档的票房。

宁望舒觉得,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的走红,简直快得似她某年在德州碰到的飓风。

起先,只演过一个小小的配角,在网络上掀起一点水花。人们最多随意感叹一下这是个“美丽的炮灰”,然后很快的把她忘记。

然后,在慈善晚会上,她见到了朝笙,女孩的容光确实惊人,但她轻描淡写,称她为“替身”。

四年的爱情,七年的思念,最后败给这样一个金丝雀般的女孩。宁望舒觉得有些荒谬。

可当她说出“替身”那两个字时,当她看到颜暮初那永远沉静矜冷的眼中露出痛苦时,她真真切切意识到,她和颜暮初曾经有过的纠葛,在她这儿,从此结束了。

之后,网络上的议论响起时,她并不内疚,甚至感到畅快。

宁望舒知道要如何去操纵舆论,因为舆论本身就是可以控制的。这样做固然为人所不齿,可她的不甘心又算什么。

隔海相望的这些年,她不过是以为,当年的分开成全了彼此,所以才放手。

宁望舒说服了自己。

面对镜头,含泪笑着说出那句“误会罢了”的时候,她知道朝笙要面对什么,她不在乎。

可是那个女孩子并没有受到流言的影响,她进组拍戏,然后以演技堂堂正正的出名,而已经是颜氏掌权人的颜暮初却坐在了娱记的镜头前,回应那些尖锐刻薄的问题。

她受虐般看完了那场发布会。闪光灯下,他神情淡静,声音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疲倦。这个人已到而立之年,眉眼间却仍是十一年前,她看一眼就心动的冷淡清俊。

可他泾渭分明的划开和她的四年,他称她为“宁小姐”,他剖陈着自己的错误,回护那个女孩,当他在提及“朝朝”两个字时,神情都柔软了下来。

“朝朝。”

“宁女士。”

宁望舒终于得承认,爱与不爱有着这样大的不同。

最终促使她结束这趟回国之行的,是朝笙主演的第一部电影终于上映。

她的回国之旅算不得顺利,原本谈好的活动悉数告空,和谢氏有关的一个代言也取消,谢氏那个滴水不漏的谢何委婉表达了对她当日行为的不满。

她其实很久没有这种处处碰壁的感觉,毕竟到今时今日,以她的成就,一切都顺风顺水,唾手可得。正如以她的声望,她想要舆论站在她这一边,羞辱那个女孩,仅仅只要在镜头前落一滴眼泪。

但这是一个庞大的资本集团想要给她回馈等值的报复,那个叫何希文的女人手腕高明,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轻易就让她知道了什么叫自讨苦吃。

她于是明白,她和颜暮初,最后一点点情谊也没有了。

而被她称作“替身”的女孩,在电影上映后,真正的一鸣惊人。

“葛向薇”这个角色完全冲去了人们对朝笙的固有印象,以前的恶评成了巨大的反差,“葛向薇”以盛大的悲剧,成就了朝笙。

而她主演的第一部电影《折春》,则为她赢得了奖项的垂青——

宁望舒在深夜的电影院独自看完了《折春》,饶是以她的成就,也不得不承认,朝笙实在太有天分。

明明这样的年轻,却好似历尽了千帆,双面的舞姬,天真的学生,成长的革命者,全部能以惊艳的方式呈现出来。各大奖项垂青这个刚毕业一年,不过二十四岁的年轻演员。

而她的光芒则开始黯然,不必再看朝笙如何闪耀,宁望舒在颁奖典礼开始前决意离开海市,飞回大洋彼岸。

颁奖典礼开始前,颜暮初推了一个会议去陪朝笙。

说不上是恋人关系,但大抵比从前好许多。

休息室里,朝笙难得露出了些紧张的神情。她对着镜子检查了好几次自己的妆,似乎还是不太满意。

颜暮初已很少见到她露出这样孩子气的神情,因为她成长得实在太快。

她今天穿了一条银色的vintage长裙,身前的刺绣和钉珠勾勒出古典的美丽,身后却露出一段雪白的背,乌黑的长发垂下来,像幅欲说还休的水墨画。

打量了自己几次,她终于收敛了些紧张。

“还有一小时,就要开始了。”颜暮初看着朝笙坐了下来,眉眼放松,举手投足间都是随意的风情。

他想,好像不久之前,她还是那个隐忍垂泪的雀鸟,可某一天开始,她挣脱了他的枷锁,飞了出去。

可他不后悔打开金色的笼,鸟儿沐浴在自由里时,连羽翼的末梢都是熠熠的光芒。他学会欣赏这样的美丽,心甘情愿变成被驯服的那一个。

朝笙低头,想换上银色的高跟鞋。

“时间是过得很快的。”朝笙看着他极其自然地蹲身,替她穿上这双高跟鞋。

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却不消瘦,指尖落在闪烁的水晶上时,说不清谁是更美的装饰。

“是。”他看着她脚踝上悬着银色的链,一颗欧泊凝成水滴的形状,流动着绮丽的光,“从看你第一次演戏,到如今,居然也已经一年了。”

朝笙似笑非笑地看他:“对啊,我也过了一个二十四岁的生日,而颜先生你也三十二岁了。”

她很久没再这样喊过他。

颜暮初润秀的桃花眼抬起:“朝朝,你很在意年纪吗?”

“不是我在意。”朝笙语气随意。

颜暮初被她说中了心思,有些无奈。他把银色的高跟鞋缓缓地推去,欧泊轻晃,变彩如焰。

朝笙想起身,在镜前再看一眼自己,却被颜暮初按住了脚踝。休息室里面的冷气打得太足,对比得他的掌心温热。她垂眸看他,对上了男子冷清却温和的眼。

“我确实很在意,朝朝。”他难得露出性格里强势的一面。

“我大你八岁,你二十四的时候,我三十二岁,等你三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是可以被人称作长辈的年纪了,无可避免的,我会比你先老去。”

“这世上有的事情,确实人力无法更改。”

她歪头,问道:“所以,你要‘服老’吗?”

他失笑,停顿了一瞬,认真回答了她:“我后来想,比你先老去,就先老去吧。人对于衰老,总有莫名的恐惧,那些未知的事情我先去体验,这一生无论如何,我都能挡在你的面前。”

“唯一遗憾的大概是,我也会先死去,可你已有了丰盛的人生。所以,自作多情的说,起码对我而言,我和你有一个‘永远’。”

他言辞恳切,剖白他辗转千次百次的心迹。那些本与他这个人无关的紧张、不安,那些压抑着的占有欲和想念,最终让他屈从于他曾经的雀鸟。

朝笙感受着脚踝上细热的温度,她沉默着,并不回应颜暮初。

他有些失落,情绪却并不浓烈,要修补好一道裂痕,当然没有那么简单。

可朝笙忽然俯身,手指抚过他薄而温凉的嘴唇,落在那枚赤色的小痣上。

耳鬓厮磨已是遥远的前尘,她的呼吸又一次离得这样近。

“颜暮初,你想知道我的回答吗?”她微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人,“等颁奖结束,我就告诉你。”

他桃花般的眼中只映照着她一人,颜暮初感觉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连手指都忍不住微微蜷起。

其实在他手侧,西装的口袋中,一枚早已经雕琢好的戒指躺在小巧的丝绒盒子里——

那半颗“阿芙洛狄忒之心”,是否会回到它的主人的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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