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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第2/2页)

胡舞与草原上的野蛮部落无关。相反,它起源于岳伦王国,据说是那里热带雨林部落的仪式舞蹈。它以其快速而令人愉悦的节奏而闻名。舞者的上半身摆出静态天体美人散花的方式,而下半身则随着歌曲的节奏随着腰部、腹部和大腿的移动而迅速颤抖,有一种明显的对比美感。

这种舞蹈非常困难。下三踢相对容易实现,但在保持上半身静止的同时完成中三踢甚至上三踢是一个挑战。世界上最好的胡舞者是在唐帝国的长安城,即红袖之家的陆雪。

管子的轻柔、安静的声音在小琵琶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中飘荡。在安静的建筑昏暗的灯光下,窗帘拉开,露出露雪穿着紧身舞服,露出腹部。她的眼神很温柔,双手交叉在胸前,一直低着眼神。无论是她的睫毛还是指尖,都没有丝毫颤抖。她光秃秃的雪脚随着节拍缓缓舞动。随着琵琶的声音越来越快,她的脚步也越来越急促。她紧紧包裹的大腿和臀部不停地摇晃,仿佛被灯光击中。她裸露的腹部露出一个微妙的美痕......

舞蹈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然后,大厅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和温暖的气氛。司徒忆兰郑重地举杯酒向李雪敬酒,其他人附和了几句。疲惫不堪的陆雪轻轻地原谅了一下自己,回到院子里休息。

美女和胡乐是酒者的最佳伴侣。红袖屋大厅里有20多名热闹的青年学生。酒很快就喝完了。学生们玩优雅的猜书游戏的声音与学生在另一个游戏中掷骰子的嘎嘎声混合在一起。嘈杂的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今晚,楚有仙和华管家帮宁缺大获全胜。他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欢乐的中心。不管他们是否亲近他,他的同学们都拿着酒杯走近他,试图用各种理由让他喝醉。一开始,他们仍然会打着喝酒游戏的幌子让他喝酒。很快,他们就意识到宁缺算是这类游戏的天才。在他赢了十多回合的比赛后,他们只是让他直接喝酒。

宁缺爱喝酒,细细品味着葡萄酒的回味。他和桑桑在一起的这些年里,基本上从未停止过喝酒。不幸的是,或者也许是可悲的是,他对酒精的耐受性从未增加过。他基本上会喝得酩酊大醉,甚至没有机会去醉酒。

宁缺在同学们的鼓励下,很快就完全醉了。他强迫半睁着的眼睛睁大,想假装清醒以吓跑敌人。但他含糊不清的话语出卖了他低酒精耐受性。他试图举起杯子看望月亮以避开同学,却发现那天晚上天空中没有挂月亮。然后他试图靠在扶手上,在朗诵一首诗时假装绝望。但他发现他无法到达扶手,也想不起任何诗歌。

他记不住前世或今世的诗歌。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他坐的桌子被移到了大厅后面的扶手边,靠近湿竹的小池子。但他半瘫痪,一瘸一拐地趴在桌子边缘,早就忘记了自己打算做什么。

这里比大厅里安静得多。司徒依兰坐在他旁边,脚踩在扶手上,茫然地看着星星,轻轻摇晃着一小壶冰凉的余楼雪酒。很明显,这位贵妇的酒精耐受性比他高得多。她眼中闪着明亮的光泽,问他,

“宁缺,你是怎么认识公主的?”

他抬起头,揉了揉眉间的空隙。然后他举起筷子,继续寻找醋腌菜,随口回答:“我们在路上见面。

“你们是怎么在路上认识的?”司徒忆兰转过身,饶有兴趣地盯着他。

他把筷子一个小糕点里。他捂着额头,恼火地回答:“我在路上捡到她,所以我们见面了。

司徒忆兰无奈道:“我觉得你的记忆一定有问题。你不可能在路上接公主。

醉醺醺的宁缺笑道。“我的记忆确实有问题。我在路上捡到的都是珍贵的东西。我不会捡起一块愚蠢的木头。我和公主在哪里认识的?哦,你知道的,我是魏城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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