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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神助攻变猪队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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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冯焕秋把孙子交待给了丹,自己收拾饭桌上的杯盘狼藉,虽然洗碗有机器代劳,但是能收拾桌子的机器人还没被发明出来呢,这事依旧得亲力亲为。

张持俭喝得差不多了,谢晚歌好像也喝了不少,也就丹好像被所有人冷落了一样,只喝了一点点意思了一下,所以冯焕秋也只对他放心了,而且其他的几个人看样子还要继续喝,饭桌上喝完了白的,现在在客厅里又开了红的啤的。

冯焕秋从厨房里收拾完出来的时候,好几瓶啤酒已经见底了,她不由得赞叹了一下跑销售的人就是能喝,不光自己喝,还能带着别人一起喝。

虽然冯焕秋也不好说什么,但是这种情形她也是看不下去的,当下交待了丹几句就带着孙子上楼了,反正也快到张小良洗澡睡觉的点了。

陈炫估计是要在这住下了,连带着他那个朋友一起,冯焕秋下午已经大概收拾了一下艾略原来住的房间,毛巾牙刷也都给备上了新的。

临上楼之前冯焕秋还瞅了儿子一眼,张持俭给了她一种估计会连手脚并用爬到楼上去都不可能的感觉,犹豫了一下,冯焕秋也没回头再多交待丹一句一会帮忙把张持俭送上楼,就丹那个小身板,算了,别难为人家了……

反正楼下客厅的沙发也挺宽敞,还是真皮的,软和!

冯焕秋比较起来,更担心这几个小伙子把地毯给吐了……

楼下客厅的垫脚地毯可是兔毛的,比羊毛地毯还贵,听说用的是什么名种长毛兔的毛。

冯焕秋有点后悔下午没加个心,先把那块垫脚地毯给收起来,还好备了拖鞋,那几个小子现在都是脱了鞋赤脚踩在地毯上面的。

不过就算他们不吐,明儿也得卷了地毯让丹顺便带出去干洗了,也不知道陈炫和他那个朋友哪个脚上一股味……

脚上有味的是陈炫。

张斐立原来可是奇斯尼亚家族精挑细选之后培养出来的高级杀手,身体上连任何天生的细微生理缺陷都没有,连体味稍微浓一点都不符合要求,更遑论是脚臭,看家狗的鼻子可不是开玩笑的,奇斯尼亚家族的杀手执行的任务,刀枪索命不过是最低级的那种。

张斐立不仅没有难闻的体味,身上还有淡淡的橘子香气,他刚刚又借着去洗手间的功夫补了一次香水,用的还是跟谢晚歌同一个牌子的,他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才找到这种前调柑橘中调荷叶后调白兰花的荷兰品牌冷门香水。

这种味道是他以前跟踪谢晚歌的时候记住的,谢晚歌出门见亲戚的时候,衣服上喷了香水。

这个牌子的香水是谢晚歌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发现的,像是有魔力一样瞬间就吸引了他。

柑橘和白兰花混在一起的香气,是张美去世前,谢晚歌从小长大的房子里一直弥漫着的味道。

至于谢晚歌喷香水的习惯,则是艾略教的。欧洲人稍微有点身份的都认为使用香氛是一种礼貌,这种认知在近代就已经成型了。这种礼仪一说源自古埃及,另一说源自古中国,古代汉人很早就开始佩戴香包、香薰衣服了。

谢晚歌读的专业很多学生上学都会用香水,他们学的不是艺术,是艺术鉴赏,说得好听点,这个专业学的是解释艺术,说得俗一点,谢晚歌在阿姆斯特丹艺术学院躺了五年,学的尽是些附庸风雅的本事,不搞艺术,只“赞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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