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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分头打 (第2/2页)

一往无前。

解决了这名战士后,木冕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还挺适合野营的,于是便点起了篝火,静候着队友的到来。

直到深夜,猛莺等人才姗姗来迟。

廷驹的座骑脖子下,还挂着两颗脑袋,志得意满想要邀功的样子。

在大荒,半夜赶路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尤其穿梭在山林之中,不过他们还是硬生生跑了过来。看人和马已经累得不行,木冕连忙招呼他们先坐下进餐。

木冕轻声问道:“这是入侵者的首级?”

廷驹胸膛一挺:“当然,要不是我要追他们,他们可就溜了。”

猛莺怒道:“还不是因为你不听号令,咱们才要半夜赶路。”

廷驹不服:“难道看着他们从面前逃跑都不追吗?这些人手里都沾有咱们族人的鲜血。”

气得猛莺脸上一阵青一阵红。

队伍里却分开了两拨人,一拨人支持猛莺,另一拨人支持廷驹。

最后,猛莺拗他们不过,便将目光看向木冕。

木冕用树枝轻轻拨着簧火,忽然问道:“谁是队长?”

猛莺一怔:“我呀!”

“你是队长干嘛要问我的意见?”

所有人都是一愣,接着,猛莺脸上露出一丝狞笑,在廷驹的惊愕眼神中,一把将他揪住。

“把他捆起来。”

山黄与扁笠立时将他绑在一棵大树上。

“别。”

啪。

鞭子甩下。

“姑奶奶,放过我吧。”廷驹哭嚎。

啪。

“让你不听我的号令。”

“我不会再犯了,祭司,我的爷爷,放过我吧!”

木冕没有制止猛莺,慈不掌兵,要是每一个队员都像廷驹那样,队伍很难管,反正原始人皮粗肉糙,打不死的。

他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和衣而睡,慢慢地进入了内景。

草庐一如既往,在茫茫白雾中遗世而独立。

他站在院落里,心里却犯了难。今天已在草庐里睡过了,精神尚好,故此不用急着睡,还是想想怎么改造草庐更好。

无论如何,先增添一丝生趣,免得每趟进来,一点生气都没有,根本不像一个家。

仔细思索了一下,还是先养一只小狗吧。

上辈子,他就是喜欢小狗还想养一只,可老妈不同意,因为与狗玩的是他,但搞卫生、捡狗屎、给狗洗澡的却是他老妈,这种活谁乐意呀?

而在这里,不会有狗屎、狗毛,也不用给狗洗澡,这省却多少麻烦呀!

说干就干,他从雾气中揪出了一大把,静下心来,慢慢捏造出一头细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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