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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个僵尸的自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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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朝生,是个活了六百多年的僵尸。”

太阳悬在东边山头,金光灿灿,亮得人睁不开眼。已记不清这是我见过的第几个日出。初阳是美好的象征,代表着新生,代表着开始,代表着希望。可对我而言,它像走不到尽头的隧道。

看看时间,八点,该洗漱了,九点还得上班。收拾好郁闷的心情,我慵懒地走进了洗漱间。

僵尸也要上班?

对,为了融入人类社会,为了生活,僵尸也得上班。

因为电影小说的缘故,人们认知里的僵尸,往往是恶心,丑陋,见不得光,只敢在夜间出没,行动起来蹦蹦跳跳的邪物。其实不然,僵尸和人差不多,可以走,可以跑,可以蹦,可以跳,不怕阳光,也不怕大蒜和糯米。我们拥有人一样的外形,与人站在一起没有差别;也拥有人一样的情感,高兴时会笑,伤心难过时会哭泣流泪。

八点十分,该吃早餐了,昨晚熬了些猪血粥,可以将就着吃。

僵尸吃什么?

这点和电影里一样,以血为食。当然,其他食物也能吃,但只有血能给我们提供营养,各种动物的血都可以。不过,人血是最可口,最滋养的。

别误会,我没害过人,也没喝过活人血,我勉强算个好僵尸吧!这些年来,一直以动物血和医院过期血包为食。

吃完早餐八点半,该出门上班了。我在什么地方上班?

书店。我自己开的一家小书店。鄙人不才,是明朝宣德二年的举人,自小喜好书文,这个喜好一直伴随至今,其他工作我也不会,便在清元这个小县城,开了家不到100平米的小书店。

“小林上班去了?”一出门便碰见了邻居刘婶。她一如既往的热情,打招呼时脸上的皱纹都刻着亲切友善。

刘婶是这个小区的老街坊,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和蔼可亲性子好,是街坊邻里眼中的老好人。她是我在这里唯一较为相熟的人。

“早啊刘婶!”我微微一笑,礼貌回应。

“小林,听说你过几天要搬家了,真的假的?”刘婶突然关心地问。

我微笑道:“是的,下周一就搬。我正打算这两天给您说呢。”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走啊?”刘婶很不理解,眼里带着惋惜。

我撒谎道:“有个亲戚在外地给我介绍了份工作。这些年在这边无依无靠的,过去也好有个照应。”

说实在的,我并不想搬走。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年,我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环境。就这么离开,心里挺不舍的。但碍于身份,不得不走。

僵尸,集天地怨气,秽气所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

28岁那年变成僵尸后,我的容貌便定格了,几百年来再也没改变过。我不会老,不会死,不能在一个地方住太长时间,不然,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怀疑。

为了安稳生活下去,每隔十年,我会换一个地方,换一种身份重新生活,兜兜转转,也记不清换了多少地方,如今十年之期已满,我又得踏上这没有尽头的旅途。

刘婶叹息道:“倒也是!你在这边孤零零一个人也不是办法。”

我的书店开在一个靠近城郊的偏僻路段,这里没什么人,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家服装、餐饮店。平时店里没什么生意,只能勉强维持收支。我并没指望它挣钱,只想找点事做,闲下来度日如年,做着事,时间过得要快些。时间对我没有意义,可我还是希望它快些。

“林哥!”

“朝生哥!”

书店已开门,一进门,一男一女,两个店员亲切的给我打招呼。

我冲他们微笑点头:“早啊!”

男生叫李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中等个子,浓眉大眼,精头精脑。长得机灵,做事也机灵,在这儿干了快一年了。他高中就辍学了,飘飘荡荡去了很多城市,换了很多工作,也不知怎么想的,最后来到了我的书店。

女孩叫韩婧,是对街裁缝店老韩的女儿,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她今天穿得格外漂亮,头戴白色褶皱发箍,身穿一袭白色小香风连衣裙,脚配一双平底小白鞋,清丽脱俗,让人眼前一亮。

韩婧是内敛文静型的女孩,身材纤细,皮肤雪白,天生带着一种温润的娇柔感,模样颇似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韩婧心思细腻,懂事勤快,是每天来的最早的人,书店的开店工作都是她在做。可惜老天不开眼,让这么好的女孩儿患上了磨人的先天性心脏病。

她不能剧烈运动,连喜怒哀乐这种基本情绪也得小心把控。这个病无法根治,医生说若找不到适配的心脏做手术,她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岁。

上大学后她的情况越来越差,父母担心她的身体,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学校,便让她休学回家修养。小姑娘闲不住,回家后,不顾父母阻拦跑来我这边帮忙,仔细算来,快两年了。

她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搬来这时,她还是个上小学身高才到我腰的小女孩,如今摇身一变,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总觉得时间过得慢,可当看到身边的人悄悄长大,慢慢老去时,我才意识到,世界在运转,时间在流逝,只是我的时间暂停了。

韩婧似乎很喜欢看书,小时候就经常往我店里跑,有时候一来就是大半天。小姑娘充满好奇心,每次来都会睁着圆溜溜、水淋淋的大眼睛,问我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例如,生命是如何诞生的?地球上的海水是怎么来的?世上有没有鬼……幸好我活了几百年,见识算广,很多刁钻的问题都被我勉强应付过去了。

我从不与人搭话,也不愿和谁扯上关系,她应该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吧!

韩婧盯着我的脸,一动不动,仿佛我的脸上有什么好看的东西。我尴尬的笑了笑,问道:“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她露出了狐疑的表情,“朝生哥,你好像不会老唉?我印象里,你的样子一直没变过,你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秘诀?”

“有吗?”我讪讪笑道:“可能是我作息规律,不太看得出来吧!”

我意识到,身边的人开始注意到我的容颜,我真的该离开了。

韩婧羡慕道:“我到你这个年纪,能有你这么年轻就好了。”

李文打趣的调侃道:“女人三十豆腐渣,说不定你到时候就成没人要的黄脸婆了。”

“你!”韩婧白了他一眼,侧过脸去。

李文迅速转换嘴脸,嘻嘻笑道:“开玩笑的,你这种长相不显老,永远都是十几岁的样子。”

韩婧不理他,转身走开。他急忙追上去,“别那么小气嘛,你吃早餐了吗?咱们隔壁新开了一家早餐店,听说他家的手抓饼做得很好吃,我请你。别生气了,我给你道歉还不行吗……”

李文在韩婧身边转来转去,嘻嘻哈哈叨叨个不停。看着他殷切的样子,我慢慢明白他为什么愿意留在店里了。

又是枯燥的一天,我坐在柜台前,看着门外的街道发起了呆。街上人来人往,路过的人不少,进店的人不多。信息时代,大家似乎都不愿意看实体书了。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将路灯和人影拉长。我看了看时间,六点差十分,该下班了。一天又过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如此。看到火红的夕阳时,我时常会想,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找不到答案,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却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街上的人三三两两,只有我形单影只的走在回家路上,还好有夕阳在身后陪着我,让我不那么孤单。

“爸爸,我明天想去游客场玩,妈妈已经同意了。”

“好啊,我和妈妈带你一起去。”

“太好了,明天去游乐场喽!”

后方温情的一幕吸引了我的注意。一对年轻男女,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活泼可爱。夫妇俩看着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的身影连在一起,被夕阳拉得老长。

我看得入了迷,这或许就是人生的意义吧,和喜欢的人结婚生子,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可惜,我已经失去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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