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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罗祥的决定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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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看问题,与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是不一样的。

老百姓眼里只有好人和坏人,而罗祥的眼里只有法律正义。

因为在他看来,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阴暗面,包括他自己。

任何人都可能今天做好事,明天干坏事,人的思想无时不刻都在变化。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只对当下发生的事,进行恰当的判决。

在罗祥看来,这件事刘树中到底有没有犯法,其实不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要讲证据,你有证据你早就可以判了,你没证据,你抓都不应该抓,何况已经被关了两年。

换个角度,任何一个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抓进去关两年,这是什么概念?

另外,任何人被羁押两年却没有宣判,这种事肯定是违规的。

这件案子在罗祥的角度,最大问题还是在刑讯逼供上。

没有证据加上刑讯逼供,这是什么?

这是所有冤假错案的温床,是所有正义的法律人士最深恶痛绝的事情。在这个年代,还在玩这一套,让罗祥感到非常痛心。

一个亿万富翁可以被这么玩,那普通人呢?进去了还有什么办法,还能向谁喊冤?

所以刘树中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罗祥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这件事背后,那些人在玩弄法律,践踏法律。把司法当成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

这才是这件案子里体现出最恶劣的东西。

罗祥和叶全敏对于刘红的看法完全不一样。

叶全敏认为刘红一直在避重就轻,只讲对方怎么怎么样,对于自己父亲的事一笔带过。

他认为刘红也不是什么善茬,拿着舆论当工具,向公众隐瞒了很多事实。

罗祥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刘树中是否有罪,跟司法机关怎么办案,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难道有罪就可以刑讯逼供,草菅人命了吗?

那还要法院和律师干什么,直接拉走枪毙或者直接扔到牢里不就好了。

刘树中是否有罪,京海法院有证据就判,没证据就放人,就这么简单。

但是有没有证据,都不是你严刑逼供的理由,这也是他坚持的程序正义。

刑讯逼供是有可能让犯罪分子认罪,但也有大概率形成屈打成招,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基本都是这样形成的。

罗祥的理念一贯如此,比如上次的扶老太太案。他并不关心到底是不是小伙子撞的。

他只关心法院判决时,有没有证据。

为什么这件事会闹那么大,因为就是没有证据判赔。假设有监控拍到或者有目击证人证实撞到了,那么舆论根本不会起来,你法院怎么判都没事。

在没有任何证据,小伙子否认的情况下,法官没有任何依据判赔,这才是罗祥愤怒的地方。也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舆论哗然,所有人都不敢去扶摔倒的人了。

很多人都在纠结,这个小伙子到底有没有撞人。这也是大多数网友争论的点。其实这种视角层次是非常低的。

因为大家都靠猜,如果争议案子都靠猜,那这个社会就完蛋了。

谁还愿意去做好事,做完好事,我还要看法官大人怎么猜?

相对于全民道德水平下降,社会信任体系崩塌,那个小伙子到底撞没撞根本不重要。

有证据,那他就是撞了。没证据,那么他撞了也应该判没撞。

这也是疑罪从无的法律核心原则!

这就是法律,虽然可能会让某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但却能保护绝大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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