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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诈骗集团组长回国投案自首 (第2/2页)

项明称,“我们通过聊天软件,以恋爱的关系加微信,然后通过微信培养感情,植入理财的意识;对方要是不反感,就交给上司去引诱她充值。”受害人上当后,诈骗团伙便通过后台控制跌涨或阻止提现等方式骗钱。

这是比较典型的“杀猪盘”,被告人还让受害人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或者进行商业贷款、网贷。但是最后想提现的时候,钱取不出来。

仅仅半年时间,项明领导的小组就诈骗了2000多万元。项明称,他所在的诈骗团伙就像一个金字塔,他带领的小组是最下面的一层。“最下面的是组员,然后是组长,组长上面还有代理,代理上面还有二老板、大老板,谁都不知道幕后最大的老板是哪一位。”

项明称,“在国内一位老乡的多次提醒下,我决定寻找机会回国投案自首。于是我表现出很积极的样子,并向上司说要回国看望一下父母,顺便带几位邻居过来当组员。”

项明所说的“国内一位老乡”,其实就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派到缅北的卧底侦查员,只是项明本人并不知情。

“上司估计是看到我积极,竟相信了我的话,批准了我回国一次,但要求我把赔偿先还上,才能拿回我的身份证。”

项明后来想办法把赔偿还上了,就回国自首了。

人们法院从项明的悔罪表现、主动投案、自首等情节,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项明称,与其在缅北担惊受怕地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不如回国接受法律的惩处,反而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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