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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呈集团化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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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志愿者王向阳介绍说:“现在的电信诈骗窝点,越来越专业化,集团化……”每个电信诈骗窝点都会专注某一类的诈骗活动,但是在组织架构上一般都会有七八个岗位的分工。

缅北果敢地区诈骗犯罪组织的每一个窝点,都有管理人员,下设“拉手组”、多个“代办员组”、“财务组”、“网络维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岗位。每个窝点大约一百人左右,实行集团化管理运作。

“狗推”到缅北的路费,以及在实施诈骗活动期间的住宿,由诈骗窝点统一提供;诈骗窝点的上下班、食宿时间有统一规定;每个“代办员”在诈骗期间的称呼均使用外号;并将个人身份证、手机等个人物品上交公司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至于具体的诈骗方式分工也非常明确。每天由管理人员给“拉手”和“代办员”发放工作手机、工作电脑、电话卡、电话号码、qq号、微信号等作案工具。

“拉手”根据管理人员提供的诈骗对象个人信息,拨打电话询问诈骗对象是否需要贷款。

对有贷款需求的,就引导其添加当日与其搭档的“代办员”的联络方式。

之后,“代办员”按照“话术剧本”,使用qq、微信与被害人联系,引导对方下载虚假贷款App,利用该App在后台掌控并查看被害人的信息、修改数据,制造给被害人发放贷款的假象,并以帮助对方办理网络贷款时需要支付“包装费”、“认证金”、“解冻金”、“刷流水”、“补流水”、“私人走账”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拉手”每月领取固定工资,“代办员”不领固定工资、按照其成功诈骗的金额拿提成,其中,单日诈骗金额达到元以上的,还能额外领取奖金。

潘某某在缅北果敢地区的诈骗窝点,仅仅一年时间,以对不特定人拨打电话、虚构发放贷款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有800多名被害人报案,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6000多万元。

潘某某最终被缅北中缅联合执法行动组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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