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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2/2页)

半响,晋王嘴角突然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对着身后的将士下令道:“吃!

说完,他以身作则,捡起地上沾满湿泥的的毛毛虫,毫不犹豫的咬了下去,汁液迸发,晋王脸色不变。

见晋王下口,他身后的将士也连忙抓起毛毛虫吃了起来,毕竟主子都吃了,他们没理由不吃。

谁吃了晋王可能记不住,但谁不吃晋王绝对能记得住!

森林中的早晨不像村里那样充满朝气,相反,森林中的早晨则是雾蒙蒙的一片,死气沉沉的,白蒙蒙的森林让我们更加难以辨别方向。

寻常来说,这种时候是绝对不能赶路的,在老的手这种时候都不敢保证百分百的走对路,在这种情况下走错路和死没区别。

但我和姜云是谁?

我们本就不认识路,所以也就不存在走错路的情况。

等晋王他们强忍恶心将地上蠕动的毛毛虫送入口中姜云才走了过来。

我惊叹也是:“姜云,你大势嘞狠嘛!”

姜云臭屁道:“低调,为他们好,这群瓜娃子,现在这种情况还嫌弃食物恶心,也不怕累到虚脱死在这里”

这话倒是真的,就连我都不敢不吃东西,不,是所有进森林的人,都不敢不吃东西就进去。

一是需要足够的体力用来赶路,二十遇到突发的情况可以有力气多活一会。

更别说一场苦雨后的森林了,苦雨过后,森林的地面被侵湿,走在上面就像走到泥潭里一样,对体力的消耗增多,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让他们吃这么好吃又有营养的东西。

别看昨天的那场雨下的不大,森林闷热,加上长年不见阳光,想要完全恢复成干涸的模样最少得需要七天。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七天我们都将时刻深处于泥潭一样的环境中,草根是不可能吃了,上面沾了湿泥,更加难以下咽,打猎也不可能,根本跑不起来,在树上的毛毛虫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它们被捕捉后还能活很久,保存个几天不在话下,接下来的七天这就是我们我们的食物,我和姜云不会傻到消耗自己的体力去给他们打猎什么所谓的野兔。

爱吃不吃,不吃饿死,想吃其他的自己去打猎去。

今天依旧是和往常一样,漫无目的的走着,不过和以往的时间不同,往常我们大概会赶路五刻钟,但今天我们走了三刻钟就已经走不动了。

纵使是我和姜云也累得气喘吁吁,坐在地上不想起身,姜云还好,他的体力比我好,没有很明显的力竭征兆,倒是我,不断的捶打按压着自己的小腿。

小腿的疼痛让我控制不住的腿抖,我擦了一个额头上的汗水,喝了一口泥水,对着姜云说了一声:“姜云,我要累死了!”

姜云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姜陌,你真是个废物,这才哪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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