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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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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是不会骑马的,尤其在乡下,马都是用来拉车耕地的。但是老吴不但会骑马,而且骑马根本不用马鞍,骑光背马如脚抿杏核一样简单!老吴生活邋遢,不修边幅,胡子乱七八糟很长了也不剃,走在街十足一个要饭的。村里几乎家家养狗,每家的狗都是撒着养的,老吴的形象自然经常惹得狗儿围着他咆哮,老吴对此毫不在意,看都不看这些狗们一眼。但是有一次一只恶狗好像疯了一样呲牙咧嘴地朝老吴冲了过来,朝着老吴的大腿就要下嘴,就在狗嘴就要碰老吴大腿的时候,谁也没有看清老吴是怎样抬起的脚,只见他的穿着布鞋的左脚准确无误地踢在狗的下巴,恶狗的下两排牙瞬间把舌头咬了个对穿,当场闭气而亡!

红枪队在龙吟河南岸如火如荼的时候,凤鸣镇镇长张启己和几个富户商量后请来武师教镇里年轻人练武术。武师姓兰,长得膀阔腰圆,打起拳来虎虎生风。于广源作为出资人也去看过兰武师的表演,但是他认为兰武师的花架子太多,如果让武师和老吴过招的话,那个武师一定不是老吴的对手。老吴的功夫,简捷而实用,很像当年自己的父亲于继祖的功夫。于广源出外做事,只要有老吴随从便可高枕无忧。

老吴自从于昭湘回到老家以来一直显得极为兴奋,一天之内,他只要见到于昭湘一面,一整天都乐呵呵的。一天见不到于昭湘他就丧魂落魄,晚难以入睡,两个觅汉极力劝说也不管用。对于于昭湘的话,老吴言听计从,他在别人面前是一个耄耋老汉,但是在于昭相面前却像一个腼腆的孩子。

“湘儿一定是长得太像一个人,这个人可能影响了老吴的一生。”于广源想。

因为年龄的关系,于广源早已不让老吴干重活了,只是让他喂牲口而已,他于是整天呆在牲口棚和旁边的小屋里消磨时光。老吴极少外出,只是每到下大雨的时候常常独自一个人偷偷不知道跑到哪里,但是很快自己就回来。他向来不多说话,在街见到别人和他搭腔,他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凤鸣镇人历来有不欺生的优良传统,对于老吴,人们更是对他客客气气,毕竟他是于广源家的觅汉。

别看老吴邋邋遢遢,却做得一手好菜,尤其对于肉食,那真是一绝啊!凤鸣山多的是野兔,同样的兔子在老吴手里做出来那真是山珍海味一般。老吴做菜非常讲究,兔子扒皮之后绝对不立即烹调,他一定要不辞辛苦从龙吟河挑来河水把扒皮的兔子浸泡一个晚。经龙吟河水泡好的野兔浑身雪白,没有一点血污,然后不管是煎炒还是烹炸,老吴样样俱精。当野兔半熟的时候,其香气慢慢向四周溢去,让无数的人为之垂涎三尺!老吴平常时间很难见到他洗手洗脸,穿着也是邋里邋遢。但是每次做菜之前,他都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干干净净。如果有人问老吴一年刮几次胡子,只要弄清他做了几次饭就知道了!做菜的老吴两眼发光,神采奕奕,比正常人还要机灵十分。看老吴做菜实在是一种享受,他切土豆根本不用菜板,而是一手拿土豆,一手拿刀,土豆在他的手里三转两转就成了土豆丝,切的最细的一回是把一个土豆切成了五千多根土豆丝——有人当面数过!“能吃老吴一顿饭,豁出性命也划算”,凤鸣镇逐渐有了这种俗语。凤鸣镇阔气一点的人家有喜事的时候都拿出十二分的恭敬请老吴帮着做菜,但是没有一家请得动他,有时候人家让于广源帮着说和也无济于事。不少人想偷学老吴的手艺,于是研究他使用的调料,但是研究来研究去却发现老吴使用的调料不过就是桂皮、丁香之类。

对于自己的儿子打老吴一耳光,于广源又生气又高兴。他生气的是儿子丝毫不领老吴的情,反而打了将近八十岁的老吴一耳光;高兴的是自己的儿子虽然同自己没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关键时候却向着自己。鉴于此,他对儿子的嫌恶之心去了一多半。

趁着儿子卧病在床,于广源对他进行了长篇大论的教育。

他从自己的爷爷说起,虽然于广源出生的时候他的爷爷早已离世,然而从父亲和村里的老人嘴里,他知道了爷爷的为人。于广源的爷爷虽然是弟兄一个,家族弱小,但是因为性格善良,诚实能干,深得村人的好评;说完爷爷,于广源开始说父亲于继祖,父亲于继祖太有的说了,单说全村人一起出动给于继祖夫妇出殡、路祭从村口一直摆到墓地就够人羡慕的了;最后于广源说到自己:“你可以去村里打听打听,村里如果有一个人说出我于广源半点不是的我倒着头围着村转一圈,谁家愿意养着老吴这么个吃闲饭的人啊?我们家不但养着他,而且把他当长辈看待,好几年了,我都不用他铲粪抬土了,你却让他干这些活,叫人家知道了,我的脸往哪里搁啊!”

如此这般地于广源说了足足有一个时辰,说得自己几乎要老泪纵横了,却丝毫听不见儿子有半句答语,于广源从炕前的矮凳站起来向炕看去,却见自己的儿子早已经睡熟了!

“唉!”于广源一声长叹。

于广源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生了这么个儿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不通人味,所以当初对庶母的要求,不但痛痛快快地答应下来,而且让自己最省心的儿子去了省城,如果大儿子在家的话,也许他还能帮自己管教管教小儿子。

怪谁呢?想当年,自己确实不喜欢这个孩子才让庶母带走的,当然不能怪罪庶母把自己的儿子惯坏了;大儿子是妻子李氏自己送的,不是庶母硬要的。也许,这就是命吧,于广源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他经常在儿子睡着的时候,偷偷地在旁边端详他,他努力想找出儿子脸随自己的地方,但是每次他都失望了。不随自己,随他娘也好啊,但是无论是相貌还是脾气于昭湘都没有一点和母亲相像的地方。于广源把自己和李氏家的三辈祖先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筛子也没有弄清自己的小儿子到底随谁。

“我这是哪辈子做下的孽啊!”想到这儿,于广源暗自垂泪。

不干活、天天惹事,这还罢了,最要命的事情是于昭湘吃饭离了肉不吃。

在凤鸣镇,没有一户人家舍得顿顿吃白面,人们习惯把打下来的麦子卖掉,用换来的钱买地买房子,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人们才舍得吃几顿白面馒头。这还是在等的人家,在下等人家,一年到头是见不到细面的。一到冬闲的时候,凤鸣镇最少有一半人家就把咸菜瓮封起来,直到来年开春干活的时候再打开,其原因就是怕就着咸菜吃饭多。

凤鸣镇人的主食是红面饼子,这种食品是用高粱面掺着小米或者黍子面做成的。红面饼子又硬又粗,吃的时候扎得嗓子痛。于家虽然富裕,但是生活和别的人家没有太大的出入,于广源一年到头也只是在人来客去的时候吃几次白面。

于广源尽管平常生活俭朴,然而在大事却比任何人都大方,这可能是因为父亲于继祖在的时候留下的传统吧。在凤鸣镇,于继祖是最舍得给人家吃的。

喜事丧亡,人来客去,于广源总是竭尽所有招待人家,人们在于家吃过一顿饭后往往要谈论很长时间。这和村里有些人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今村里还流传着一个笑话。

孟宪孝,凤鸣镇一个不大不小的财主,家里有五六十亩地,隔三差五吃顿白面饽饽,顿顿有小酒抿着。

一年夏天,孟宪孝盖新屋。按照凤鸣镇的规矩,新屋落成之后照例要管帮工的人一顿饭的,孟家当然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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