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晨在求婚仪式之前换衣服的时候,因为担心换衣服把戒指落在换下的衣服的口袋里,所以把戒指交给了付鑫,而付鑫因为身上需要带对讲机、手机还有别的零碎东西,操心在掏东西的时候把戒指给掏丢了,所以就想着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带在了自己的手上。
付鑫想的是,戒指戴在自己手上,这样即使盒子被掏丢了,戒指也绝对不会丢。试了自己的十个手指后,只有小拇指刚好能把戒指带上,有了合适的手指,付鑫就把戒指带在了手上,但是没想到,进放映厅前,在慌张的情况下,付鑫把空盒子交给了白晨,至于戒指在自己手上这件事,付鑫是忘得一干二净,而所有人从头到尾也都没有人留意过付鑫的手。
直到刚刚颖桃拉着白晨出门说话的时候,付鑫用手掌擦被女生黄乐泼湿的头发,刚一摸自己的额头,就觉得手指上有东西咯到了自己的额头,付鑫也是瞬间想起了戒指其实是带在自己手上的,于是赶忙把手伸到面前看。
一旁的刘叶也是被付鑫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急忙扭头看,只见付鑫一脸坏笑的从自己的小拇指上取下了枚戒指,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小白啊小白,你求婚不让我喝酒,那等你结婚的时候,你还不得起飞了?今天不折腾你,都对不起老天让这戒指落在我手里!”
说完付鑫再次把戒指带在手上,然后去‘招惹’白晨去了。虽然刘叶全程都在旁边,但是付鑫却是如同空气一般把刘叶给忽略了。
听付鑫讲完经过,饭局也是结束了,白晨结过账后,四个人开始往住处回。白晨和颖桃租了一个一居室,付鑫的住处是一套两室一厅。
白晨之前还没有和颖桃住在一起的时候,是和付鑫住在一起,后来白晨和颖桃一起住后,也是从付鑫那里搬了出来,留下付鑫自己一个人住了一套两室一厅。白晨虽然搬了出来,但是当初并不放心付鑫自己一个人住,好在同一个小区正好有现在租的这个房间,价钱也合适,所以白晨就和颖桃两人在此住了下来。付鑫的住处虽然因为白晨的搬离空出了一间屋子,但是那间空屋子这些年是从来没有闲置过,白晨和黄乐两人,三不五时的在付鑫处喝多后,就会在这个空房间住下。
而今天从接到刘叶后,颖桃就没打算让刘叶住酒店,作为多年未见的闺蜜,自然是要通宵畅聊。所以颖桃的计划是,刘叶住在自己那里,让白晨住到付鑫那里去。毕竟这几年白晨也是没少在付鑫那里过夜,被褥都是现成的。
颖桃说了自己的安排后,白晨自然也是同意了,反倒是付鑫却抗议起来。
三个人自然是各有打算,颖桃是想要和好友夜聊,而白晨却是要阻止付鑫喝酒,因为白晨知道付鑫回到家,肯定要把吃饭时没喝的酒给补出来,所以即使没有刘叶,白晨晚上也是要住到付鑫那里,看着不让付鑫喝酒。而付鑫自然是打算回家喝酒,白晨来了那自己的酒肯定又喝不成了,付鑫这才不同意白晨住在自己那里。
这些年白晨没少在付鑫那里住,唯独这次付鑫却不同意,颖桃自然是当付鑫是在发神经,也没搭理他。
付鑫开着车先把颖桃和刘叶送到楼下,颖桃和刘叶下车,从后背箱里把刘叶的行李拿出后,颖桃又让白晨在楼下等自己一会儿,回去给白晨拿一套换洗的衣服。白晨却表示不用。颖桃不容反驳的说:“晚上吃了火锅,身上都是火锅味,明天你在穿着这身衣服去上班,办公室的人都知道你今天晚上吃火锅了,嘴碎的人估计还会在背后议论,你女朋友把你剥削的连换洗衣服都没有。”
付鑫插话说:“没事,他可以给人家说他用的是最新款的火锅味香水!”
颖桃也是附和到:“可以!到时候介绍这款香水,就说前味是肥牛香,中间是丸子香加百叶香,后味是竹笋加莲菜香?”
付鑫疯狂的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说:“对对对,这款香水的整体基调是麻辣加番茄香!”
白晨急忙打断两人的‘施法’,求饶似的说:“媳妇,我错了行吗?我现在就立马和你回家拿衣服。”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高嫁/阖欢》作者:花裙子内容介绍:她曾是落魄千金,为扭转家族命运高嫁世族公子。一朝变身贫穷孤女,她一心再嫁孩子他爹,可惜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楔子变身“大奶奶,用力!”稳婆的尖叫直穿林曦言的耳膜。经历了一整天的阵痛,林曦言早已筋疲力竭。所有人都告诉她,这胎一...
一场意外魂穿到曹昂身上,奈何当爹的却有个怪癖,好风流,喜寡妇,养他子,这让曹昂表示伤不起!曹昂:“爹啊,孩儿真是为您老好,您把握不住,孩儿受点累不算什么,全当为爹分忧了!”曹操怒道:“竖子!!孤没你这好大儿!孤的剑呢?…典韦!你敢偷孤的剑!!”嗯,这是一个父子相爱相杀,相互成就,权谋征伐,马踏天下的故事,请诸君一阅......
你离开后,我困兽犹斗。 当赵亓渊命人将我按在地上,任由温赢扇巴掌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我和赵亓渊的爱情已经死了。 黑曼巴蛇精神体攻*毛丝鼠精神体受 赵亓渊x重阳 【第一人称,古早狗血,渣攻贱受,破镜重圆,三观不正,生子不换攻。】 【世界设定是瞎JB写的,不做科学考量。文笔不好脑洞雷,不喜欢可以不看但别骂人。】...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是每个男人的终极梦想。一个普通青年,从大山深处,来到繁华都市,如何成为翻云覆雨的枭雄?站在嘉陵江边,望着眼前灯火通明的山城,聂云扬发出了时代的最强音:“我的名字,将被无数人,铭记于心!”鱼跃龙门,傲视天地。...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薛宇薇的梦想是成为家喻户晓名震江湖的女侠,可惜这么多年来行侠仗义扶危济困,却始终声名不显,江湖中人大多不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痛定思痛,薛宇薇找到了她最喜欢的话本小说作者顾凌云,并请他来创作话本,宣扬自己的英雄事迹。在薛宇薇许以重金的诱惑之下,顾凌云成为了薛宇薇的小跟班,两人一起行走江湖,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奇妙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