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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林白(一)低头咬上他的指尖 (第2/2页)

这会儿睫『毛』乖乖的垂着,头发被沙发弄得『乱』蓬蓬,看起来可爱极了。

要是捏他一下,会不会发出狗叫。

林修永心里冒出这种念头,又微微撑了一下额头。

被这小孩儿带偏了,怎么尽想些有的没的。

他看了十分钟,被蔚阳泽抓走,继续灌酒。

这群人疯了一样,大概是不喝醉不死心,往死里怼。

三小时过去,终于东倒西歪成一片。

林修永怕白斯宁睡久了感冒,走回沙发叫他。

他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手感细腻,还有些软。

明明大家都是风吹日晒的训练,怎么就晒不黑呢?

“醒醒,起来回去睡。”他声音很轻,嘴唇贴上人的耳朵。

白斯宁被闹得有些发痒,『揉』了『揉』,翻了个身。

“起床了,再不起来我打你屁股。”

白斯宁『迷』『迷』蒙蒙,听到打屁股几个字,条件反『射』睁开眼。

只是酒精灌过的脑子实在是不清醒,眼皮很沉很沉,下一秒又要闭上。

他蹙着眉心盯着人看了一会儿,又扯了扯身上的西装外套,才逐渐恢复意识,“林哥。”

打屁股,那一定是幻觉。

这种话怎么可能从林修永嘴巴里说出来。

“头晕么?”林修永把他扶起来,靠上沙发后椅,又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好烫。”

白斯宁小幅度的点了点头,“很晕,想吐。”

他声音很轻,没什么力气。

林修永没听清,又凑近了一些,“你说什么?”

“我说想吐。”白斯宁有气无力,声音几乎呢喃。

林修永挑了挑眉,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白斯宁胡『乱』挥了挥手,“算了,没事,太吵了。”

林修永看他一副醉到神志不清的样子,微微皱眉,“我送你回去。”

“嗯,我要跟他们打个招呼再走。”白斯宁摇摇晃晃站起来,锁定顾昂的背影,吧唧一下扑上去。

“昂哥,我不行了,先回家。”

白斯宁大着舌头,还不忘了今日份的主题,“祝大家毕业愉快。”

顾昂回头看他,示意林修永赶紧把人扶住,“他今天干嘛了,喝这么多?”

林修永勾住人的腰,把人固定住,“不知道,高兴的吧。”

“我高兴,非常高兴!能跟你们在一起学习三年,我太开心了!”白斯宁凑过去碰了碰顾昂的脑袋,“昂哥,我马上就能成为你的副官啦!”

顾昂笑他,“喝多了还记得这事儿,回去好好休息吧,过几天见。”

白斯宁冲他嘿嘿的笑,“你要等我哦,等我一起,不许跑。”

“小白真是喝多了,酒品那么差。”蔚阳泽在旁边吐槽。

他一个去年就毕业的学生,也不知道跑来人家的毕业散伙饭凑什么热闹。

林修永冷声回,“不差。”

“你护着人,也没把人追到手。”蔚阳泽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再不说出口,小白去了军营,可是抢手。好歹一白白嫩嫩的小beta….. 那帮alpha又不挑嘴。”

话是实话,可是听到耳朵里,就很难听。

林修永的脸『色』越来越冷,不自觉把抓腰的手握得更紧。

“就你话多。”顾昂伸手过去打了他一下,骂道,“人家两人的事情你掺和什么?”

白斯宁皱着眉听了一嘴,嘟囔道,“你们在说什么?”

蔚阳泽瞥他一眼,“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顾昂笑道,“可能是真傻。”

“干嘛说我傻?我又做错什么了?”白斯宁不悦。

这话题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就点不破。

蔚阳泽摇了摇头,“我不说了,你自己悟。”

白斯宁酒醒了几分,心思却『乱』。

他们好像又把林修永和他当一对儿了,可是他们俩明明只是好朋友而已。

林修永怎么可能喜欢自己这样的呢?

他那样优秀的人,一定也喜欢一个聪明的omega.

想到这里,白斯宁有些沮丧。

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beta而已,连个照片都拍不好的傻狗。

白斯宁甩了甩头,“算了,不说了,我回家,你们慢慢玩。”

叶斐冲林修永点了点头,“你送他回去,再给他弄点儿醒酒汤,免得明天头疼。”

“好,我知道。”林修永收起眼镜,放进裤兜,“那我们先走。”

“拜拜,估计之后见面次数少了,大家各自安好。”顾昂大大咧咧的说。

林修永『露』出一点浅笑,“见面,不会少的。”

他怎么可能放过,见白斯宁的机会。

白斯宁半个身子已经跨出了包厢,又转身跑回去,“花忘拿了。”

他小心地把花抱在怀里,才笑嘻嘻说,“走吧。”

林修永盯着他那些小动作,觉得这样生动活泼的白斯宁实在是比以前好太多。

温暖,活泼,像颗小太阳。

他把人晃悠悠扶出包间,两人歪歪倒倒下楼梯。

白斯宁脑子清醒了些,脚步却软,好几次差点儿摔在地上。

林修永抓他的手,“我背你吧,别滚下去。”

白斯宁倔强的坚持了几步,终于放弃,“好,你背我,麻烦你了。”

他见林修永蹲在面前,自觉地上背,勾住他的脖子。

一手拿着花,另一只手就只能抓得更紧。

指尖不小心戳到脖颈的皮肤,他又快速收回。

隔着薄薄的衣衫,能感觉到后背传来的热度,心跳慢慢加速。

白斯宁有些害羞,不自觉地抿了抿唇,“可以了。”

“嗯,抱紧,别掉下去。”林修永好像没有察觉刚刚那不经意的动作,只是收紧手臂,把人从地上背起,稳步向前走。

月河楼离白斯宁家住处很近,走个五分钟的距离就到,也就是聊会天的功夫。

走出楼外,冷风一吹,白斯宁打了个寒颤。

“冷么?”

“也不是很冷。”

白斯宁回得小心翼翼。

也许是酒喝多了,他总觉得今晚的林修永和以往有些不同。

其实,林修永对他一向和别人不同。

他这个人冷冷淡淡的,对谁都没有什么表情。

但面对他的时候,他能感觉到那些细微表情里发自内心的愉悦。

况且,他总有些很自在的小动作。

比如『摸』他的头,捏他的脸,用纸巾帮他擦嘴,喂他吃的。

白斯宁也没有那么傻。

但他总觉得,林修永把他当宠物养了。

这人很有爱心,看起来高高冷冷,但是心底比谁都柔软。

也许,他跟林白白那只小狗没什么区别。

想到这儿,白斯宁又在心里自我安慰。

当只宠物狗挺好的,不用特别优秀,可爱一点就会招人喜欢。

林修永好像感知到了背后人脑子在瞎转,侧了侧头,“怎么不说话?”

白斯宁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我们上一世是怎么认识的?”

林修永愣住,“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就是好奇。”

也是想确认,早上那个梦的真实『性』。

“怎么认识的……”林修永沉『吟』了几秒,腹黑的念头冒了出来。

他幽幽开口,“军队联谊的时候认识的,当时有人『骚』扰你,我把你救了下来。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白斯宁满脑子问号,怎么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那个梦,果然是假的。

他问,“那后来呢?”

“后来,你喜欢上我了,跑来跟我告白。”林修永轻咳了一声,胡言『乱』语。

白斯宁啊了一声,“我跟你告白?他们不是说我那会儿话很少么?不像是能做出这种事儿的人啊。”

林修永面无表情,已经把剧情脑补了个完整,“所以你很喜欢我,才会开口。”

“那、那你答应了吗?”白斯宁忐忑问出口,心跳如雷。

林修永决定给这个故事一个悲伤一点的结局,“还没来得及,你就死了。”

白斯宁:“………”

他愣了几秒,才缓缓开口,“我好惨啊。”

林修永心想,你抓错重点了吧。

他正准备开口添油加醋,又听见白斯宁说,“我早上梦到你了,梦到我救了你,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林修永心里咯噔一下,陷入沉默。

这才是故事打开的正确方式,一场还没来得及有太多交集的,匆匆而过的暗恋。

他和白斯宁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背地里偷偷了解过很多。

一开始是好奇他的身份,后面就逐渐变成了好感。

而后面每次偶然的策划的相遇,对他的喜欢,就更多一些。

白斯宁话少,他话也不多,两人沉默的时候是大多数。

林修永那会儿也很费解,追他的人也不少,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了白斯宁,无法解释。

大概感情的事情就是玄学,碰上了,就喜欢了。

只是这份感情,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无疾而终。

林修永回神,哑声说,“梦都是假的。”

白斯宁呢喃,“我也希望是假的。”

梦的前半段太让人心堵,要是那真是上辈子的记忆,他会非常自责。

可是,大家都说他后来变得沉默寡言。

如果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相当合情合理。

白斯宁陷入纠结。

“所以,我们上辈子没成,我有点儿遗憾。”林修永把话题拐了回来。

白斯宁愣了一下,又说,“可是,我现在跟那会儿不一样,很傻很呆。我真羡慕以后的自己,一定很棒。”

听说上一世的自己很年轻就成为了副官,骁勇善战。

那会儿的白斯宁值得,现在的白斯宁不值得。

白斯宁想,林修永大概是把那时候的遗憾叠加到现在的他身上了。

林修永被这脑回路搞得哭笑不得。

喜欢上一个单细胞生物,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他把人背上楼,抵在门边,轻车熟路输入密码进去。

然后直接扛着人放上沙发,“坐好,我给你弄醒酒汤。”

“嗯,冰箱里有。”白斯宁懒洋洋地靠在沙发垫上,盯着人发呆。

他眼睛没有聚焦,虚晃地看着在开放式厨房里忙碌的人。

那人拿出锅烧水,袖口卷起一小部分,『露』出好看的手腕。

煮醒酒汤的时候,也不忘了把灶台处理干净,又细致又贴心。

意识到自己在很认真的欣赏人,白斯宁猛地锤了自己一下。

下手有点儿狠,砸得自己嗷了一声。

林修永回头,“怎么了?”

“没事,打蚊子。”白斯宁张口胡诌。

“马上好,别睡。”林修永快速关火,把汤倒进小碗里,用凉水隔着冰了一下,调整成适宜的温度。

他端着碗回到沙发边,把人抓起来,“喝了 。”

“我好撑。”白斯宁不自觉撒娇。

“喝完,一滴都不许剩,不然你明天会头疼。”林修永语气有些强势。

白斯宁抿了抿唇,还是接过了碗。

他怕烫,小心尝了一口,才发现温度刚好。

大口咕咚咕咚喝下去,整个人都暖和起来,有些发热。

汤下去一大半,白斯宁撑得不行,还剩了小半碗。

他抬起眼,可怜巴巴看着人,“喝不下了。”

林修永闭了闭眼,“拿你没办法,算了。”

“嗯,谢谢你送我回来。”白斯宁盘腿坐着,想要跟人再多说会儿话。

可是林修永说,“那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白斯宁欲言又止。

想留人,又找不到留人的理由。

“西装给你弄脏了,我洗了还你。”

白斯宁在心里呜呼了一声,庆幸找到一个好借口。

这样,他就能光明正大的跑去探班了。

林修永下了狠心,要『逼』人一把,“不用,以后也没什么机会穿。”

白斯宁哦了一声,垂下眼睫。

好吧,这人也没有那么想见到他。

想了一会儿,他又抬起眼,“马上进入夏天了,家里会不会像上次那样有虫?我太怕那种尖嘴怪物了,你快帮我检查一下。”

林修永:“………”

“对,你还记得上次,就运动会那次,我腰被虫咬了好大一块红痕,昂哥也有的那个。”白斯宁张牙舞爪的瞎比划,就差把衣服掀开。

他想着,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然后再把今晚的记忆封存起来,以后想他的时候,可以翻出来回想。

林修永叹了口气,轻声开口,“把手伸出来。”

“干什么?”白斯宁纳闷,不知道话题怎么就跳了频。

林修永重复,“伸出来。”

白斯宁愣愣地伸出左手,紧张地有些发颤。

指尖白生生的,在灯光下泛着光泽。

林修永双手还放在口袋里,微微弯腰,低头咬上他的指尖。

他『露』出犬齿,一点一点的磨,直到指尖有了一大片红『色』的痕迹。

白斯宁像触电一般缩回手,感觉连尾椎骨都麻了个彻底。

林修永以为他在害羞,扬了扬嘴角。

“是这样的红痕吗?我咬的。”

白斯宁:!!!

天哪,林修永果然把他当宠物狗了,他有时候会这样咬林白白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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