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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暂且隐瞒 (第2/2页)

军事指挥乃有等次之分,大将军指挥将军,将军指挥偏将,偏将指挥别将,别将指挥队头,队头则贯彻所有军令,亲率兵马浴血厮杀。

“旗手传令,前军前方五百步有贼,命前军迎敌!”中书舍人陈嘉良大声传令,中书舍人乃有定额,缺一名补一名。

李世民的中书舍人甚至还没有达到满额,长期只有引为心腹,培养数年的马周,与出身河东裴氏的裴辛两人。

陈嘉良此前在御史台担任御史,此番擢升中书侍郎,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

御史台与中书省,具是清要之地,经由御史台转任中书省,与马周的经历相仿。

难道这是天子所青睐的官员晋升路线吗?

李世民乃是开国天子,他所做的一切,都将变成祖宗成法,被后世子孙效法。

纵然更易,也要遭受极大的意见。

保守并不是政治正确,但却能让人毫无错误的完成每一道步骤,最终成败与此无关。

“旗手领命!”

掌旗的军官大声应命,然后用同样大的声音重复这道军令,以防止中途传输有所错误。

随后,接到军令的旗手开始有规律的挥动旗帜,每种颜色的大旗标志着每一军,而挥动方向的不同,则意味着不同的意思。

配合战鼓有次序的击打,足以传递并不复杂的军令。

临阵决断,掌管一道行军的大总管,与亲自统率诸军的将军一样重要,一个都督全局,调兵遣将,一个灵活变通,应对进退。

李世民麾下有着大量功勋卓著的将军,与他当年在关东浴血征战时分不开的。

旗帜挥舞,前军主将望着中军台的旗帜,默默倾听空气中传来的战鼓之声,已然了解到军令。

“军前五百步有贼,命马军先出,弩手张弩,一百步射。”侯君集大声传令,迅速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五百步的距离,对于骑兵而言不过是转瞬,但是对于披甲的步兵,却有一段时间要走。

而派出骑兵便是为了迟滞敌人,为调动兵马准备时间。

接战之前,几轮的箭雨可以有效的杀伤敌人,并且使敌人的士气受损。

再坚固的铠甲,面对唐军的箭雨,也不可能尽数阻挡。

“喏!”

前军同样依靠大旗传令,军令传到偏将手中,则不再需要旗语传令。

派遣一个传令兵跑腿去,也比使用旗帜的速度快。

更何况,掌握旗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掌握的技能,成为军官除了作战勇猛之外,还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否则除非有项王之勇武,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一名队头,带领五十个弟兄奋勇搏杀。

“马军,出战!”

别将高高举起长戟,大声喝道。

在他身边,乃是数队马军。

即便是偏将,也不可能为三军先,几百人的指挥同样复杂,亲卫队高高举着大旗与鼓角金钲,准备随时按照军令调整。

随后,军令传到别将手中。

别将统领二、三个五十人队,而五十人队则是作战的最基础单位,也是大唐军官的起点。

成为队副,就意味着有了九品的官职,猛将必发于卒伍,说不能哪一日就能成为十二卫的大将军,裂土分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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