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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难处方识人 (第2/2页)

在哲合的腰里始终插着一个两节棍,在道上混没有功夫,那屁也不是,在这座城市有三大帮势力,也就数着哲合这个帮派最大,也最厉害,取名“小刀会”,那个个耍起小飞刀准、猛、狠,在三四十米开外,甩出去的刀,树上的麻雀能应声落地;

只要他们“小刀会”的人,三五成群的每到那个饭店,老板是吓得两腿发软,毕恭毕敬,端吃端喝,伺候的舒舒服服,轮走还要再做些好吃的给他们包好奉上,惹不起;

没本事就别想着进“小刀会”,这帮人大约有三十几个,都称哲合为大哥,因为他们的小飞刀,再快,哲合可是瞬间从腰间拔出两节棍,给你的飞刀打落在地,因为争取这个大哥的位置,哲合也没少下功夫,天天起早贪黑的练功,两只胳膊上的健肌可以凝成碗口样大,一看就知道浑身是力气,走在大街上摇晃着胳膊,那炫耀的,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瞪着一双眼睛不可侵犯的样子,叫吴能的这个人,就是这里边的所谓军师,主责出策划某,也是个狠心角色,不会打,如果一个人出来,他没那胆量。

平时在大街上,只要口哨一吹,七八个“小刀会”的人就不约而同的围拢上来,个个握拳擦掌,见有不服气的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拳打脚踢,直到打的鼻青脸肿,跪地求饶为止,街上做生意的人,一见就远远的躲开,这是个很有组织性,分工很明确的团伙,没有少祸害人。

刘毛毛把高凡引到一家时尚的服装店,买了很时尚的衣服;毛毛又把高凡带到一家理发美容店,打扮成花枝招展而不失高雅,妖娆而不轻浮,就好像是从大城市里回来的人那样;

刘毛毛则是一身农村人打扮,穿着用手工缝制的衣服,看着朴实却很得体,包括衬衣也是手工做的,他俩文质彬彬的走在大街上,对周围的人不屑一顾,却招来众多羡慕的目光;

他们挑了一家饭店,在这里是最有档次的饭店,他们点了一大桌丰富的菜,还要了最好的酒,俩人边谈笑风生的说着话,边夹着菜往嘴里送着,菜肴味道很好,他俩却不经意的吃着,饭店老板走过来,很想要一句夸赞他们菜好的话,他俩也就只是很平淡的说:“还可以,能吃。”他俩住的也是这个小县城最好的宾馆。

“我说刘总——”高凡不解的低声问:“你做这些管用吗?这可是在烧钱啊?”

“只管演你的戏,配合好就可以。”刘毛毛警惕的看看四周,也低声的说:“没办法,我也心疼钱。”

这样他们连续着这个行动已经三天了。

在第四天的晚上,刘毛毛他们还是这样坐在餐桌上吃着饭,因为这里的人不知道他俩的底细,也就没人敢招惹,看着倒像是来头不小;

但是正当他俩扔下吃剩下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时,有两个吊儿郎当的两个年轻人走了过来,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刘毛毛。

“这位兄弟是哪个道上?”其中那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歪着头问:“能不能自报家门?”

“放肆——你属老几?”高凡很利索的抬起手,照着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的脸上,嘚啊——一记闪亮的耳光,厉声嚷道:“让你们老大过来,一群废物,滚——”

“去吧——我在这等他——”刘毛毛很镇定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还把牙垢吐在那个年轻人的脸上,不紧不慢的摆一下手,说:“去吧——”

这俩人顿时傻眼了,看样子来头不小,也不敢造次,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出去。

“哲哥——看样子有来头——直接点名让你去,”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低着头,胆怯的看一眼哲合,又说:“他们在等你,带上兄弟们去会会他。”

“气场不小?”哲合犹豫的问:“你没问他是啥来头?”

“气场十足,肯定是大城市的高手。”

“咋办?”

“去会会他怕啥?”

“要是能交个大款朋友,这以后为他做事,也不枉白去。”

“不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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