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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丫头的衣服 (第2/2页)

最后一类人就是女人,女人我没有分类,无非肥的、瘦的,还有高的、矮的,再有就是哭的、笑的,再细分的话,那我得去里面走一圈看看,但是我那老子肯定会打断我的腿。

我也曾发出过小贝勒这样的灵魂般发问:都知道那里面吃人为什么他们还屁颠屁颠地去?

我们这个年龄对未知的世界都好奇,都想去探索,好奇到几乎痴狂,譬如眼巴前儿刁五爷夜晚要赴的那个约会,刁五爷赴的什么约?他会带刀、还是枪?

这个问题应该是我们四个小孩子都想知道的。

刁五爷跟没事儿人似的,他走的很慢,努力让三个孩子能跟上自己的节奏,三个走着的孩子还在讨论未曾见过的冰天雪地的东北,我对于那听不清的话题有些着急,于是拍着扶手大声说:“你们三个声音大点儿,我听不见。”

三个人看了我一眼,丫头妮儿靠近了一点人力车,刁五爷则把车停了下来转头对着三个孩子说:“你们也都上来吧,这样好说话。”

他们三个都看向我,等待我的首肯,我无所谓地招手示意他们上来,小贝勒自然是和我坐在座子上,猴子在小贝勒的脚下,丫头妮儿则摇头示意自己可以跟着跑。

我不耐烦地使劲拍着车帮用命令的、高高在上的少爷口气吩咐:“你上来,快点儿,怎么着?上车就不能讲故事了?”

丫头妮儿这才乖顺地坐在了我的脚下,她是这段距离讲故事的主角,我也是第一次觉得蔫吧出溜的丫头妮儿原来嘴巴这么能说,也许是想在三个贵族少爷面前努力表现一番,故意把故事讲的精彩一些,以此来讨好主子。

在她看世界的眼睛里,童年糟糕的痛苦回忆要多于灿烂的微笑。她的故事太过跳跃,我要努力跟上节奏,需要更多的整理和补充才能完整地呈现她童年的故事,或者说包括文嫂那不堪的岁月,眼巴前儿拉车的刁五爷才是故事的主人翁。

刁五,老家在松花江畔,具体地址不祥,一提老家他从来都含糊地省略过去,对于我来说,那都无所谓,职业:地痞无赖,特长:皮糙肉厚抗揍,手脚麻利能打,嗓门大适合哭丧,特别是挨揍的时候。

做地痞无赖,挨打是经常事儿,打人是偶尔为之,他的观点是挨了揍,肯定不吃官司,观众还会报以同情的目光,打死或打伤人那准没好。

人生的信条在那摆着呢,自然在他混的地盘上也没有人招惹他,就这样挨着、挨着揍,他竟然混出了名堂,他的地盘在哪?当然是前门大栅栏那片胡同内,这里有人生的两大需求,一是吃、二是快活。

在我儿时的认知里,那个地方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声色犬马之地。

后来跟着刁五爷偷着神游了一趟,从此我爱上了那里,那里有花花绿绿,那里也有或温柔、或妩媚的笑,还有我想要的或高雅、或低俗的故事。

听故事那是我这种病怏怏人的嗜好,唯有听,才能去想象自己无法看到的东西,我要是四肢灵活、健健康康,早跑着去看了,我也早把四九城逛的摸黑都知道是哪,可惜,我是江南才子家的病秧子,如林黛玉妹妹一样,一着急就会喘着气装可怜。

人力车将要拐进东厂胡同的时候,我看到路边走着两个小脚的女人,一位是我妈,另一位是比我妈高半头的文嫂,山东女人体格子大,这一点都不假,两个人沿着墙边好像是往家走的模样。

我拍了拍车帮大声叫了一声,我妈也见到了我,当然文嫂也见到了我们四个坐车的小孩子,文嫂是第一个往前来的,她觉得自己的女儿坐在车上是大不敬的,所以她边走边拍着裤腿的一侧叫嚷着:“哎呀,你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死妮子,怎么坐车上去了?快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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