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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大碗,鼻尖充斥着番茄和鸡蛋的浓香,无语凝噎。
隔着升腾的蒸汽看对面的他,不真切,却让我暖到心底。
“这是——”我垂下眼,拼命眨了眨,怕被他发觉微湿的眼睑。“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他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七七走了以后,我每天都会试着做它。除了这个,我什么都不想吃。”
“你这个傻瓜。”我已仍不住,用另一只手拿起筷子,装作不经意地掠过脸庞,其实是擦去了一滴泪珠儿。
“尝尝看吧?我做了这么多次,却总是做不出当时七七给我做的味道。”
挑起一块番茄送进嘴里,香浓的汁水立刻充满了口腔。我嚼了嚼,却咽不下去。
经历了这么多的分分合合,我才知道和他一起吃一碗面条,原来已是满足至极。那些处心积虑想要离开他的日子,不过是我没有想通这一点罢了。
与君相守,只求朝夕。若这方天地间没有了彼此,即使可以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怎么?不好吃?”
我赶紧地摇头。“没有。很好吃。”
他皱了皱眉,坐到我身边来。“这碗给我。我重新给你做。”
“不要。这是我的,不许抢。”
……
伶橙看到我之后,一句话不说,只冰着脸看向别处。
我有些心虚和愧疚。当初是我为了顺利离开,用醉梦将她迷倒,不能不说是利用了她一番。